各(科)处室:
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任命.同志为重庆市中医院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命徐健众同志为副主任委员;任命周汛、夏敏、杨敏、胡陵静、刘华宝、卢卫忠、李琦晖、李伟(律师)、庄伟(社区代表)同志为伦理委员会委员;任命杨小军、田丰玮、吴斌、冷静、王苏平、廖翠娟(律师)、黄雪梅(社区代表)同志为伦理委员会候补委员;任命魏知同志为伦理委员会秘书(内审员)。
重庆市中医院
2017年3月17日
上一条:伦理审查会议召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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