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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医院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7-05    点击量:

各位考生:

我院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就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0日 8:30-12:00

(二)资格复审岗位:公招所有岗位

(三)资格复审地点:

重庆市中医院南桥寺院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6号)

联系电话:023-67114545

(四)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现场审核以及提交复印件2份,不接受扫描打印件)

考生必须按照以下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复审要求,取消进入面试程序的资格。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操作为:登陆学信网实名注册,打印毕业学历信息,带有二维码的表,并将注册周期设为6个月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请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资格复审时,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应聘人员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公招公告附件8)、《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加盖鲜章)及学籍认证(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表);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3、个人简历1份及科研学术情况(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奖惩情况、从大学开始详细的工作学习经历,一页纸即可)

4、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公招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则提供,岗位没要求的可不提供)

5、所报的公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

除了提供以上1-4材料以外,必须同时提供以下(1)和(2)的材料(根据公告要求,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1)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请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等情况内容。

特别提醒:如岗位要求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则需提供所在医院等级证明。

(2)以下三种材料任选其中之一即可:

a.劳动合同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b.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参保查询专用章)

c.工作期间工资发放单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经考生签字确认,进入试岗程序,我院将发放试岗、面试期间的考生须知。

(五)递补时间

递补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重庆市中医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处人才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6号)

联系电话:023-67114545

(六)注意事项:

1、2023年7月10日12:00前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者、2023年7月12日17:00前递补人员未到医院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面试者,将根据公告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按照公告相关规定处理。

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3-67114545 联系人:邓老师

重庆市中医院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