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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医院202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发布时间 : 2024-03-29    点击量: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2.加强对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做到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严谨、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管理

组成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等工作。

三、分专业计划及分数线

四、一志愿复试名单

五、复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如特殊情况确有需要经批准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主要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和(或)腾讯视频会议系统招生面试系统。

六、复试费缴纳标准及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 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 120 元/生。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 APP”网上支付复试费(操作流程见《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附件 4)。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 12 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七、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包括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可以采取笔试、实验与临床操作相结合、综合面试等进行全方面的考察。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情况分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原则上为 9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由研究生院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同一专业不区分学位类型)组织专家进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题型以综合性、开放型为主。各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教材(科目)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附件 4。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四)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采用综合面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等相结合进行。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可包含外语听说能力考察),满分为 100 分,综合素质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

八、复试程序

(一)提交资料(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准考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及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扫描件。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请自行用 A4 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8.单考考生还须提交单位推荐报考的证明和两名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4年3月30日之前 发至邮箱1120699954@qq.com,纸质版复印件于 4 月 1 日(星期一)交至重庆市中医院行政楼3楼教务科。

(二)复试

1.笔试

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面试

(1)时间及地点:2024月4月1日(星期一),15:00-16:00,重庆市中医院南桥寺院部行政楼2楼供应室会议室;

(2)所有考生提前 20 分钟场进入候考会场,候考官宣读面试准则

及要求。

(3)考生需准备好准考证和身份证;

(4)面试环节,主考官邀请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进行中文和英文自我介绍(不超过 5 分钟),专业问答(3-5 道问答题 12-15 分钟),考生口述回答完毕,主考官结束考生考试,考生复试结束。

(5)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3.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向各培养单位提供紧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我院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本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中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入学后将严格审查所有复试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复试考场规则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各培养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从工作人员的考试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和考试秩序。

十、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 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二)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15%+外语成绩(总分 100)×5%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 180 分为合格线,低于 180 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对应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

十一、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学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须达到学校对应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二)调剂程序

1.根据学校要求,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学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学校一个志愿,同时报学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学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回复确认参加学校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得再参与学校所有专业的调剂复试工作。

4.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不高于 1:1.5 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5.调剂生复试后,学校将及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 号)执行。由考生自行前往符合相关规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电子版通过学校招生系统进行上传。

十三、信息公开

1.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复试结束后,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10 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后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2.研究生院发布公示后,我院按要求公布所有参加本学院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网址:http://www.cqszyy.com/index.php?s=/sresearch/index/cid/48.html。

十四、纪律要求和监督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完善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 考试过程中,凡与考试对象有回避关系的人员,要主动回避。

3. 实行监督巡视制度: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考试接待电话:023-67552296(教务科)

监督举报电话:023-67063733(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