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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宣传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3-01    点击量:

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中医院(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重庆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宣传推广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竞选人参加比选活动。

一、比选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看到本项目的公告信息,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竞选人,请到比选代理机构处以现场(或网络)方式购买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二)报名及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

1.报名及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

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或微信转账,售后不退),在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时一次性支付给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竞争性比选文件现场购买地点: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66号浩博星辰8F)

4.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方式(竞选人可任选以下方式之一)

(1)现场购买方式: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内,竞选人请持报名表(格式附后)到比选代理机构处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报名

(2)网络购买方式: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内,竞选人将“《报名表》(加盖竞选人公章)扫描件”发送至cqxinyu2014@163.com邮箱(邮件发送后请致电:023-67506658确认并通过微信转账竞争性比选文件费后,比选代理工作人员将电子版竞争性比选文件发至竞选人联系人的邮箱)。

5.在报名及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竞选人,其报名和竞选文件才被接收,否则其报名和竞选无效

6.竞选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比选才被接受:

(1)按要求获取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并缴纳文件费;

(2)按时签到并递交竞选文件;

五、竞选文件的递交

1、竞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66号浩博星辰5楼)

2、竞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3月06日14:00至2024年03月06日14:30(北京时间)。

3、比选时间:2024年03月06日北京时间14:30

4、比选地点:同竞选文件递交地点。

注:逾期递交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比选保证金

不要求

七、比选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竞争性比选活动。

(二)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

(三)超过比选截止时间递交的竞选文件,恕不接收。

(四)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竞选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竞选人,请各竞选人注意查收邮件或到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无论竞选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竞选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比选截止时间递交的竞选文件或未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竞选文件,恕不接收。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竞选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选人,将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九)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所有。

八、联系方式